亲射鹿看孙郎

三国/权逊

[权逊][考据]夏之日,冬之夜。百岁之后,归于其居。

“去见你之前,要做一些你喜欢的事。”


这次的故事,还是开始于黄武五年(公元226年),陆逊向孙权上的那一封奏表——

 

《三国志·吴书二·吴主传》:

冬十月,陆逊陈便宜,劝以施德缓刑,宽赋息调

又云:“忠谠之言,不能极陈,求容小臣,数以利闻。”

权报曰:“夫法令之设,欲以遏恶防邪,儆戒未然也,焉得不有刑罚以威小人乎?此为先令后诛,不欲使有犯者耳。君以为太重者,孤亦何利其然,但不得已而为之耳。今承来意,当重谘谋,务从其可。且近臣有尽规之谏,亲戚有补察之箴,所以匡君正主明忠信也。《书》载‘予违汝弼,汝无面从’,孤岂不乐忠言以自裨补邪?而云‘不敢极陈’,何得为忠谠哉?若小臣之中,有可纳用者,宁得以人废言而不采择乎?假若谄媚取容,虽暗亦所明识也。至于发调者,徒以天下未定,事以众济。若徒守江东,修崇宽政,兵自足用,复用多为?顾坐自守可陋耳。若不豫调,恐临时未可便用也。又孤与君分义特异,荣戚实同,来表云不敢随众容身苟免,此实甘心所望于君也。”

于是令有司尽写科条,使郎中褚逢赍以就逊及诸葛瑾,意所不安,令损益之。 

译:

冬十月,陆逊向孙权陈说应当办理的事情,劝说孙权施行恩德,宽缓刑罚,减少田赋,停征户税

又说:“忠直的话语,不能全部诉说。谄媚求容的小臣,常常进功利之语。”

孙权答复说:“法令的制定,就是要遏制犯罪,防患于未然,怎么能够不设置严厉的刑罚来威慑小人呢?这叫作先以法令制约,后依法律制裁,不想有人犯罪违法而已。你认为刑罚太重,我又何曾将刑罚看做为有利的事,只是不得已而为之。现在接受你的意见,应当重新咨询谋划一下,务必使法令合适恰当。并且,亲近的大臣有尽力劝谏的责任,亲人也应提出补察得失的建议,以此来纠正君主的过失,表明自己忠的义。《尚书》记载,‘我有过失,你必须纠正;我错了,你不可跟着顺从’。我难道不乐意听取忠言来弥补自己的欠缺吗?你说有人‘不敢全部诉说’,他们又怎能算是忠直呢?如果小臣之中,有可以采纳任用的,难道能够因为他职位低下,就废弃他的言论,而不予采纳吗?只是一味地谄媚逢迎讨好的人,我虽然愚钝,但也是能明辨的。至于征发户税的事,只是因为天下尚未平定,统一大事要依靠大家出力支持才能成功。如果只是守住江东,推行宽容政策,兵力自然够用,何须征收更多户税?然而我们并非狭隘地只想坐守江东。如果不预先征收户税,恐怕临时征用就不那么方便了。另外,(因为)我和你情分特殊,(所以)喜乐与忧虑都是相同的。来表中说不敢随大流容身苟安,这实在满足了我对你的期望。”

于是孙权命令有关主管官员写好全部的法令条款,派郎中褚逢送给陆逊和诸葛瑾过目,凡是他们认为不妥当的地方,就由他们增删修改


上一篇考据(https://sonkenrikuson.lofter.com/post/1da1c962_1cbbe70b8)中,已经讲过了权逊关于“忠谠之言,不能极陈,求容小臣,数以利闻”的讨论。这一篇来说说他们关于“施德缓刑,宽赋息调”的讨论。

在刑罚与征赋的问题上,权逊显然看法不同。

陆逊认为,应该广施德政,减轻刑罚,减少征赋。他意在养民,想的是只有百姓钱包富裕,生活安稳,才能让国家繁盛。

孙权认为,乱世应当用重典,而且征收赋税是为了战争考虑。三国时期连年征战,为了筹集军费,就需要所有百姓都以赋税的方式多出力。

两人都非常坚持自己的态度,在这件事上其实进行了不止一次的讨论,对于二人的政治思想,可参考这一篇文章:https://youyoulumingzhizunfaqing.lofter.com/post/30b8f16f_1cbbf66b1


而在诸葛瑾传中,有这样一段记载:


《三国志·吴书七·诸葛瑾传》:“近得伯言表,以为曹丕已死,毒乱之民,当望旌瓦解,而更静然。闻皆选用忠良,宽刑罚,布恩惠,薄赋省役,以悦民心,其患更深于操时。孤以为不然。操之所行,其惟杀伐小为过差,及离间人骨肉,以为酷耳。至于御将,自古少有。比之于操,万不及也。今叡之不如丕,犹丕不如操也。其所以务崇小惠,必以其父新死,自度衰微,恐困苦之民一朝崩沮,故强屈曲以求民心,欲以自安住耳,宁是兴隆之渐邪!闻任陈长文、曹子丹辈,或文人诸生,或宗室戚臣,宁能御雄才虎将以制天下乎?夫威柄不专,则其事乖错,如昔张耳、陈餘,非不敦睦,至于秉势,自还相贼,乃事理使然也。又长文之徒,昔所以能守善者,以操笮其头,畏操威严,故竭心尽意,不敢为非耳。逮丕继业,年已长大,承操之后,以恩情加之,用能感义。今叡幼弱,随人东西,此曹等辈,必当因此弄巧行态,阿党比周,各助所附。如此之日,奸谗并起,更相陷怼,转成嫌贰。一尔已往,群下争利,主幼不御,其为败也焉得久乎?所以知其然者,自古至今,安有四五人把持刑柄,而不离刺转相蹄啮者也!强当陵弱,弱当求援,此乱亡之道也。子瑜,卿但侧耳听之,伯言常长于计校,恐此一事小短也。”

译:“最近收到伯言的奏表,他认为曹丕已死,深受苦难的北方百姓,本当一见到我们的旌旗就会土崩瓦解,但他们反而更加平静。听说魏国如今全都选用忠良之臣,放宽刑罚,布施恩惠,减轻赋税,减省徭役,以取悦民心,对我们的祸患比曹操时期更为深重。我认为不是这样的。曹操的行为,恐怕只有杀戮攻伐算是小过失,谈到他离间他人骨肉,是有些残酷。至于统御将领的用人之道,是自古以来少有的。曹丕与曹操比,是万万比不上的。如今曹叡比不上曹丕,正像曹丕比不上曹操一样。他之所以极力布施小恩小惠,必然是因为他父亲刚死,自己觉得势单力薄,害怕困苦的百姓一朝之间崩溃,所以勉强委屈自己来换取民心,想用这种手段来稳固自己的皇位罢了,哪里是走向兴隆的趋势呢?听说他任用陈群、曹真这类人,这些人或是文人书生,或是皇亲国戚,哪能驾驭雄才虎将以制服天下啊!威严权力不集中,则国家事情就会错乱不协调,就像从前的张耳、陈余这些人,他们并非不想和睦,只是涉及到权势,就会自相残害,这是世事的情理使然。而且陈群这类人,过去之所以能恪守善道,是因为曹操压制在他们头上,他们畏惧曹操的威严,所以尽心尽意,不敢为非作歹。等到曹丕继承帝业,他年纪已是成人,继承曹操之后,以恩情笼络他们,故此他们还能感恩戴德。现在曹叡年幼力薄,只能任人摆布,这类人一定会趁此机会玩弄奸巧,结党营私,各自扶植自己的势力。如此国家局势,奸邪谗佞必然并起,互相陷害仇视,继而互相猜疑。这样下去,群臣争夺权力,君主年幼不能控制局面,他们的失败哪里还要等很久吗?之所以知道他们必然会失败,是因为从古至今,哪有四五人把持国家法令权柄,而不离心离德转而互相攻击争斗的!强者必然欺凌弱者,弱者必然寻求外援,这是国家乱亡的规律啊!子瑜,你只管用心听着,伯言平日都是善于规划思虑的,但恐怕在这一件事上,还是有小小的失误。”


曹丕去世于226年5月,而前文中提到的陆逊奏表,上奏与226年10月,因此两段记载说的应该是同一件事——曹丕去世,曹叡继位,陆逊认为曹叡选贤任能,宽刑薄赋,很得民心。因此吴国应提高警觉,做出一些应对措施,例如宽刑罚、减征赋。而孙权对于这种说法并不认可,在解释了一大堆自己的看法,为什么反对之后,孙权决定——

嗯好,你去做吧!


????????


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?




刚才不是还说自己不赞同吗?怎么就让陆逊去做了?

不是写了一整篇小论文来论证自己的看法绝对没有错吗?怎么就让陆逊去做了?


好吧,或许这就是至尊的特殊逻辑:

1、我没错;

2、但大家要听伯言的。


而最后决定让陆逊和诸葛瑾一起修改法条,又专门跑去对诸葛瑾进行了一番演讲,就很像惧内(×)的丈夫去和老婆同事说:

“哎,我老婆就是太善良,总想着要减轻刑罚。既然他想做那就让他做吧,但你劝劝他,别让他做得太过火。”




如果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,那么这就是一个妻管严丈夫的宠妻小故事。开头是陆逊建议孙权宽刑罚、减征赋,孙权表达了自己的反对意见,最后同意了宽刑罚,并没有同意减征赋。


但故事并没有结束。


《三国志·吴书二·吴主传》:

太元元年,夏五月,立皇后潘氏,大赦,改年。

冬十一月,大赦。权祭南郊还,寝疾。

十二月,驿征大将军恪,拜为太子太傅。诏省徭役,减征赋,除民所患苦

太元二年,春正月,立故太子和为南阳王,居长沙;子奋为齐王,居武昌;子休为琅邪王,居虎林。


《三国志·吴书十三·陆逊传》:

(陆抗)太元元年,就都治病。病差当还,权涕泣与别,谓曰:“吾前听用谗言,与汝父大义不笃,以此负汝。前后所问,一焚灭之,莫令人见也。”


时间来到太元元年(公元251年),冬十一月,孙权前往南郊祭祀,回宫后就生了重病。或许是年事已高,或许是知道自己大限将至,年迈的吴主在去世前的短短几个月中,像是交代后事般,做了这样几件事:

1、如陆逊在二宫之争时对他的建议那样,确立了小太子的正统地位,封太子的母亲为皇后,封其他皇子为王,并为小太子找好了托孤大臣;

2、召见了回都治病的陆抗,并向他道歉;

3、颁布了他生命中最后一道政策:诏省徭役,减征赋,除民所患苦。


这正是当年他们讨论过后,没有结局的那半句谏言。


《三国志·吴书二·吴主传》:

夏四月,权薨,时年七十一,谥曰大皇帝。


夏之日,冬之夜。百岁之后,归于其居。
冬之夜,夏之日。百岁之后,归于其室。


“去见你之前,要做一些你喜欢的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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